新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施行,都有哪些變化
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已經開始施行了,在很多方面都有變化,一起來和小編看看詳細的變動!
該項改革其實在此前就已經開始試運行了,7月底各地海關已分三批次開展關檢融合試運行。企業填報的申報地海關為試運行關區的,可以使用關檢業務融合后的新報關單。同時這次的改革針對做進口跨境商品的企業將會在業務操作方式產生明顯的改變。
一、新報關單的進入方式變化
現在主要通過兩種方式進入新報關單:第一,從“單一窗口”標準版門戶網站進入登錄界面;第二,在“互聯網+海關”門戶選擇“進出口貨物申報”。
要使用新報關單,首先的進行用戶注冊管理,然后進行企業資質備案并辦理卡介質。
其中,過去使用的企業資質(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資質、申報單位資質、報關人員資質)已經進行合并,對于新企業需一次注冊報關報檢備案,對于存量單一資質企業需補全資質備案。
二、新增境外收發貨人填制
境外收發貨人通常指簽訂并執行出口貿易合同中的買方或合同指定的收貨人,境外發貨人通常指簽訂并執行進口貿易合同中的賣方。對于AEO互認國家(地區)企業的,編碼填報AEO編碼。
其中,特殊情況下無境外收發貨人的,名稱及編碼填報“NO”。內銷、后續補稅的情況如可以確定境外收發貨人的需要如實填報。名稱一般填報英文名稱,檢驗檢疫邀請填報其他外文名稱的,在英文名稱后填報,以半角括號分隔。AEO編碼填報樣式按照海關總署發布的相關公告要求填報。
三、商品編碼填制要求變化
填報由13位數字組成的商品編碼。前8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商品目錄》確定的編碼;9/10位為監管附加編碼,11-13位為檢驗檢疫附加編碼。
以上就是新報關單的變化,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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